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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公婆竟要求生了男孩再領證
阿金比小魚大6歲,兩人是在國外留學時經朋友介紹認識的。畢業回國后,兩人的感情趨于穩定。本月2日,小魚特地從上海趕來福州長樂與阿金共商婚姻大事。
誰知5日早晨,阿金的父親突然遞過來一個紙袋,小魚打開一看,里面竟是婚前協議。協議里除了要求對阿金和小魚的婚前財產公證外,還要求女方保證在簽協議前“無墮胎史、生育史”,后面還有幾項分別是“女方若在2012年為男方生育一男孩(親子鑒定),將獲得男方獎勵80萬;若生二孩,可再獎勵”“女方不能生育或在兩年之內未能為男方生育子嗣則自動解除本協議”和“女方需為男方生育一男孩(親子鑒定)后再登記注冊結婚”。阿金一看,問父親:“寫這些沒用的干嘛?”母親搶先答道:“不事先準備,萬一離婚她分你財產怎么辦?”
小魚告訴記者,阿金的年齡比較大了,家里也比較著急。他父親迷信,總說要龍年生龍子。“他媽要婚前公證,我同意;他媽要婚前體檢,我也同意;但是我沒辦法先生孩子后結婚。”小魚的態度很堅決。她說其實自己來福州沒幾天就哭了兩次,卻不敢和上海的父母說,怕他們擔心。雖然網友對這份協議的叫罵聲一片,但小魚還是很堅持自己的愛情:“我嫁的是阿金,又不是他父母。我們在一起很久了,他對我很好。”“好在阿金比較有主見,不是愚孝,他也不同意簽。”目前,小魚也毫無辦法,只能寄希望于男友和父母的溝通。
據小魚介紹,阿金的表哥表嫂也是這樣。
網友“沭陽蘇NR0000”說,他一個朋友也遇到類似的情況,雖然生了個男孩,但沒有結婚。后來,男方有了新的女友,不愿和“沭陽蘇NR0000”的朋友結婚。兒子歸男方養,朋友每天想兒子,以淚洗面。該網友還介紹,大家當時都勸這位朋友一定要先領證,但她說她“老公”很好。結果,孩子才2歲,“老公”就和其他人結婚了。
律師說法:此類協議涉嫌規避計生政策
遠東大成律師事務所的王征全律師表示,這樣的協議不能說是完全違法,但肯定是不為法律所提倡的,有規避計劃生育政策的嫌疑。國家本就不提倡婚前生育,類似的協議對女方的權益保障十分不利。而且婚姻是自由的,婚姻關系的締結不應該以合同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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